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的通知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47 【字体: 小  中  大 】

青卫健〔2026〕86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青海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3日


青海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全面推进我省中医药(含藏医药、蒙医药,下同)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青海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守正创新,立足青海省情实际,统筹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促进中西医优势互补。聚焦高原疾病防治,保障各族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健康青海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到2030年,全省中医药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健全、能力持续增强,基层网底进一步夯实,中西医协同机制运转高效。高原中医药理论研究实现新突破,标准体系基本成型,高原病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落地推广。中医治未病服务深度融入群众健康全过程,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传承创新活力充分激发。中医药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对全省康养服务体系支撑作用充分显现,中医药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行业治理更加成熟完善。充分发挥高原中医药特色和资源禀赋,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文化走出去”战略,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显著提升。构建适配高原人群的全周期中医药健康服务格局,推动各族群众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专栏1  “十五五”时期中医药振兴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

2030年

1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人)

0.91

1.3

2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

72.2

73以上

3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

78.23

80

4

中医类总诊疗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比例(%)

24.06

27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诊疗人次的比例(%)

37.17

40

6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的比例(%)

61.45

80

7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98.5

100

8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34.6

80

9

新增省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人数(人)

〔51〕

〔60〕

10

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23.48

30左右

11

新增中医药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数(项)

〔44〕

〔53〕

          注:〔〕为五年累计新增数据。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1.优化省级中医药资源布局。落实“控三”管理要求,强化内涵建设,聚焦急危重症救治、学科建设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实施中医医疗扬优强基项目,发挥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牵引带动作用,强化省级中医医院龙头功能,聚焦高原高发多发疾病,打造中医优势专科集群,推动组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夯实医疗质量控制、临床科研转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区域业务指导核心能力。

2.建强市(州)县中医药枢纽。落实“稳二”工作要求,补齐市州级中医医院急危重症救治短板,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卒中中心。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达标建设,实现每个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1个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动10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深度融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3.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落实“强基”核心任务,推进基层中医馆标准化提质升级,培育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品牌中医馆,补齐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短板。深化“组团式”援青,健全青南支医、环湖支医等“组团式”帮扶机制,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配备水平,建强省、市、县三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筛选推广适配高原牧区基层的安全简便适宜技术,组织开展基层适宜技术培训普及,提升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以点带面补齐县域服务短板。

4.深化中西医协同与多元服务供给。推动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规范设置中医科,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健全多学科会诊制度,促进中医药深度参与高原病、重大疾病、慢性病、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全过程。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专栏2  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建设工程

1.中医医院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中医医院在建项目建设。支持病房改造、设备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

2.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省级、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分别具备65项以上、5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支持一批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创建4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3.中医医疗协同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不少于1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中心。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

4.高原藏医药专科能力提升项目。强化省、市(州)级藏医医院专科硬件与内涵建设。

(二)提升中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1.建强高原优势中医专科。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聚焦我省高原优势病种,建设高原中医专科和高原病、慢性病、地方病特色专科。完善专科诊疗规范与临床路径,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强化中医急诊重症、疫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平急结合中西医协同应急救治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做实预案、演练,推进传染病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作用。

2.强化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落实中西医联合诊疗、联合查房、联合救治制度,促进中西医优势互补,推动临床疗效、人才培养深入融合,聚焦重大疑难疾病、高原病持续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能力评估。

3.强化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持续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作用,强化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规范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咨询指导、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推动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开展全流程临床健康教育,坚持医防融合,将中医药健康教育理念贯穿疾病预防、诊疗、康复全过程。面向就诊患者、重点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指导。持续强化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建设。推广普及八段锦、藏医养生操等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动医体融合发展。

4.提升中医药康复护理服务能力。依托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探索建设中医康复中心。拓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推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开设中医护理门诊、专病护理门诊。

5.强化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保障。加强“一老一小”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强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儿科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置老年医学科。推进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试点建设,丰富老年病中医药诊疗、康养调理服务供给。开展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睡眠、骨骼、口腔健康等中医药干预。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推进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中医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及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

6.强化中医医疗质量管控。推进省级、市(州)级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中医医疗质量检查,健全临床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把质量管控贯穿诊疗全过程。

7.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严格落实中药饮片采购、炮制、调剂、代煎全流程质量管控,完善处方点评、质量追溯机制,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依规调剂使用。

专栏3  全周期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高原中医专科建设工程。聚焦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等高原优势病种,建设高原中医专科和一批特色专科。

2.中西医结合诊疗提升行动。研究制定高原优势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及治未病干预指南等不少于5个。

3.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阵地建设。夯实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力争2030年,实现100%县级中医医院规范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统筹推进卫生健康科普宣教。

4.中医药康复护理服务扩容提升。推动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康复中心,强化康复服务供给。

5.中医医疗质量提升。建强省、市(州)中医质量控制中心,健全中医医疗质量常态化督查和持续改进机制。

6.中药药事服务提质。完善中药饮片全流程管控、处方点评制度与处方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

    (三)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

1.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支持青海大学中医药硕博士学位点建设,支持高校优化中医学学科专业结构,强化高原医学等交叉学科建设。推广院校—师承教育结合培养模式,将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带教、学术经验传承纳入院校人才培养环节。深化医教协同,优化核心课程设置,推进特色教材建设,强化中医思维、临床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鼓励职业学校开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优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强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2.加快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

与储备,加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后备人才团队建设,推进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建设,聚焦高原病、慢性病中医诊疗等重点领域,建设中医药创新团队和高水平重点学科,推动学术传承与技术创新。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持续建设各类传承工作室,系统传承特色诊疗技术与学术思想。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馆骨干和全科转岗培训。实施西医学习中医、藏医学习西医专项,建设一批西学中、藏学西培训推广基地,完善培训与执业管理。强化中药药事技术人才培养与配备。

3.健全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制度,完善人才职称评价与岗位聘任机制,将临床疗效、带教传承、基层服务等纳入评价指标,支持各市州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使用模式,落实基层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培育选树省级名中医,营造促进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持续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

专栏4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1.传承人才培养。实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培养项目,培养继承人100人。建设一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省级名中医工作室。

  2.优秀骨干人才研修。培养一批中医基础、中医临床、中药、中医护理、少数民族医药和西医学习中医等优秀人才。培养西学中、藏学西人才600人。

  3.基层人才培养。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0人。每年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骨干350人。

  4.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培养400名左右合格中医医师。

  5.省级名中医评选。培育选树一批社会和业内人士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高素质高水平的省级名中医。

(四)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

1.深化高原中医药理论体系研究。立足高原地域环境、气候特征与人群发病规律、体质特点,以高原中医专科建设为依托,系统开展高原中医药从基础理论到临床应用的理法方药体系构建与诊疗方案研究,推动理论研究与专科建设相互促进,形成系统性学术理论成果。

2.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与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统筹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民间秘方验方、传统技艺、口述经验的挖掘、搜集、整理与校勘。推进藏医药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做好名老中医、老药工传统技艺活态传承。

3.提升高原中医药科研能力。强化有组织科研,统筹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各方资源,完善中医医疗机构科研工作机制,围绕中医优势病种,开展基础、临床和防治技术研究及转化攻关,推进中药新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加快中医领域新技术、新设备的示范应用,持续提升中医临床科技创新能力。重点聚焦急性高原反应、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急性高原病开展防治研究,挖掘中医药在抗缺氧、抗疲劳、调节免疫方面的临床用药经验,研发治疗急进高原疾病的中药品种。

4.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院内制剂应用。加强中药新药自主研发、经典名方挖掘与二次开发,完善循证医学评价体系。推动名中医临床经验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开展中药、藏药炮制、制剂工艺等关键技术研究。对经典大处方进行精简优化。加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临床评价平台建设,系统开展已上市藏医院内制剂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系统评价。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促进科研成果高效服务临床。

专栏5 中医药传承创新科技提升工程

  1.藏医药古籍保护研究。搜集藏医药古籍200余部,编撰出版《中国藏医药古籍总目》4册,整理出版《藏医药大典补编》20册,《藏医药经典文献集成丛书》10册。

  2.实施中医药临床科研项目。完善中医医疗机构科研工作机制,围绕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临床研究,申报科研项目不少于200项。

  3.强化高原中医药合作创新。积极对接国内中医药科研机构,围绕高原中医药,开展联合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共享。联合中国中医科学院,开展高原中医药理论体系构建、高原中医专科建设、经典名方开发、行业标准制定、院内制剂新药和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等,合作研发治疗急进高原疾病的中药品种1个。

(五)发展高原中医药特色产业

1.加强高原药用资源保护利用。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推进青海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强化高原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数字化管理,促进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高原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鼓励中药材育种攻关,加大道地药材良种选育及应用推广。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前提下,充分利用一般耕地和可利用非耕地资源,适度集中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积极探索粮药轮作,因地制宜开展粮药套种、粮药间作等模式。在现有“十八青药”基础上,新增植物、动物、矿物药道地藏药材保护目录。

2.持续推动产业集群提质升级。积极培育青海道地药材优质品种,开展“青海名方”遴选,建立名方库,挖掘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的中药品种。严格中药饮片及院内制剂质量管控。支持中医药产业提质提效发展,引导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产能布局、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聚集发展。

3.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药文化与养老、文旅、体育等领域深度融合,赋能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多元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依托高原特色药材资源,推动向中药新药及大健康产品方向拓展,开展药食同源相关研究,梳理地方特色食品可用药材清单,研发一批高原特色食养产品。

专栏6  高原中医药特色产业提质工程

  1.高原药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野生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建设1个省级中医药种质资源库。优化道地药材产区与特色品种布局,提高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及良种覆盖率。

  2.产业集群提质升级。鼓励开展中药材精深加工。支持优势中药二次开发、优质饮片大品种培育、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与转化。

  3.开发高原特色药食同源产品。梳理地方特色食品可用药材清单。开发一批青藏高原特色食养健康产品。依托二十四节气食养理念,研制特色茶饮、药膳等康养产品。

  4.打造“中医药+文旅”新业态。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可参观、可体验、可康养的中医药旅游目的地。

(六)弘扬中医药优秀文化

1.打造高原中医药文化品牌。依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丰富各类中医药文化展示与互动传播载体,充分发挥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平台作用,放大藏医药文化传播影响力,培育具有鲜明高原民族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体验品牌。依托国内主流媒体、省级媒体,扩大本土传统医药文化传播力与影响力。持续打造“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和“从二十四节气走进传统中医药”等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统筹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搭建省、市(州)、县三级非遗项目储备库。

2.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深入实施健康促进行动,深化面向全社会的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丰富面向大众的中医药科普供给,建强科普传播人才队伍,发挥中医药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中的作用,持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专栏7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1.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常态化举办“从二十四节气走进传统中医药”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20次。

  2.非遗资源保护传承。挖掘整理中医药非遗、传统技艺与学术流派,力争新增8个中医药非遗项目。

(七)推进中医药数智赋能

1.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及推广能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规范建设互联网医院,依托信息化拓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指导。推动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提升中医医院电子病历、智慧药房建设应用水平,打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共享通道。深化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及数据共享应用,强化中医药数据归集与应用。

2.创新中医药智能应用场景。拓展远程中医药服务覆盖,加快中医药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智慧中医药体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扩大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推进藏医药古籍文献数字图书馆、藏医药知识服务平台等开放共享和推广应用。研发推广移动智能检测设备,开展移动式医疗保障服务,夯实数字化数据基础。

3.推动藏语言大模型应用。鼓励在藏医药临床诊疗、汉藏双语病历录入、医患沟通、古籍文献研究、基层医疗服务等场景应用藏语言大模型。深化与藏语智能科研平台协同合作,开展场景测试迭代优化,研发藏医药垂直领域大模型,推动藏医药数智化发展。

专栏8  中医药数智赋能工程

1.智慧中医医院试点建设。推进2个智慧中医医院试点建设项目。

2.移动智能医疗装备应用。面向基层开展移动式中医健康检测与医疗保障。

3.藏语言智能大模型应用。开展藏语智能科研平台协同合作,推动藏语言大模型推广应用。

    (八)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1.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聚焦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服务管理等领域,参与中医药标准研究编制,强化各项标准落地实施。牵头或协同开展藏医药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构建覆盖诊疗服务、药材质量、炮制规范、服务规范的全链条标准体系,推动藏医药多省区标准协同统一。

2.强化标准推广落地应用。加强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持续做好中医药标准的宣传、培训与推广应用,推动各类标准规范全面融入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健康服务、行业监管全过程。

专栏9  中医药标准化提升工程

1.标准制修订项目。推进藏医药多区域协同标准研究,夯实国内共识,积极推动藏医药国际标准研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不少于3项,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

2.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支持省藏医院建设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开展藏医药标准的宣贯应用,以标准化引领全省藏医药规范化、同质化发展。

(九)提升中医药开放发展水平

1.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务实协作,持续深化与蒙古、布隆迪传统医药交流,面向中亚、东南亚以及葡语系国家,拓展学术研讨、人才研修、技术输出等多维度务实合作。充分发挥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载体功能,推进国际学术研讨与人才研修交流,办好“藏医药历史与未来”国际学术研讨会,发挥青海大学学科优势,持续扩容藏医药留学生招生项目,搭建长期研修、短期访学双向交流机制。举办多语种培训班,培育精通外语、通晓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的复合型人才,夯实对外交流人才队伍基础。依托援外平台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临床示范与实操培训。在援非医疗队中逐步提升中医队员人数。深化与港澳地区中医药交流协作,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联合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

2.拓展对外传播与服务贸易。依托多语种科普内容成果打造国际传播载体,讲好中国藏医药故事。支持各类机构、企业参与国内外传统医药展会博览,推介青海道地药材与中医药康养服务。探索发展中医药文化体验、科普展示等对外服务,培育中医药服务贸易新业态。

3.扩大藏医药影响力。推动藏医药诊疗服务向外拓展,支持在省外医疗机构设立藏医门诊(藏医科)以及按规定开办独立藏医诊所,持续扩大藏医药国内服务覆盖面。探索与海外高校共建藏医药教学分支机构,开展联合办学,逐步推动在当地合规设立藏医门诊,持续扩大海外受众文化认同,提升青海藏医药知名度和影响力。

专栏10  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1.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选派中医药骨干赴境外学术交流,接收境外传统医药专家、技术人员来我省参访学习、短期研修等。

2.港澳协同创新转化。深化与港澳中医药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学术交流。借助澳门国际自由港与成熟市场渠道,推动一批高原特色中药制剂对外转化落地。

3.拓展藏医药服务。支持在省外医疗机构设立藏医门诊(藏医科)以及按规定开办独立藏医诊所。持续强化西宁、海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藏医药服务供给。

    (十)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与治理

1.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改革。完善适配中医药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优化中医药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扩大院内制剂、中医适宜技术保障覆盖面,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突出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和功能定位,优化等级评审、绩效监测等指标体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2.提升中医药行业治理能力。组织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强化结果应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从严落实患者隐私和个人诊疗信息保护制度。规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管理。

3.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强化中医医疗管理与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虚假夸大宣传、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强化中医药领域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专栏11  中医药治理改革创新工程

  1.“三医”协同改革。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2.中医药综合监管与行风整治。建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治理。

三、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统筹财政资金向基层中医药服务领域倾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指标、重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加强宣传引导,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71-8201086

wsjkw.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1000001号-5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2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