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采购医保移动查床监管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住院挂床(虚假住院)行为的常态化、留痕化监管,遏制挂床骗保,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拟采购医保移动查床监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保移动查床监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55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四)资金来源:2026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覆盖“任务下达—现场查床—图像采集—监督反馈”全流程的移动查床监管服务,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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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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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床任务调度与可视化管控服务 |
提供查床任务的发起(支持点对点精确下发、批量计划下发、随机下发)、实时任务大屏展示、任务抽查确认(人脸识别自动比对+人工复核)、查询统计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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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两定机构任务协同分配服务 |
依托省医保平台两定统一门户或采购人指定系统入口,为医院管理人员提供任务查看与分配功能,支持将本院查床任务分配至院端具体查床人员,实时监督任务完成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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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移动端现场查床工具服务 |
依托省医保指定移动端入口(如“龙江医保”官方小程序等),为院端查床人员提供注册绑定、任务通知查看、任务受理提交、水印相机处理等功能,支撑查床人员现场拍照采集、限时上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移动端具体形态(APP/小程序)并承诺可与省医保指定入口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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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证合一核验与违规识别服务 |
提供人脸识别比对服务,将查床人员上传的人脸照片与参保人登记照片自动比对,核验“人证合一”;结合防翻拍、防复用机制(如随机码核验、活体检测、数字水印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精准识别冒名顶替、张冠李戴等违规行为。识别结果仅作监管线索,最终由稽核人员复核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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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行维护服务 |
面向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具体数量以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及有住院床位的定点医院(约1237家)提供常态化运维保障服务,承担医院使用答疑、人员培训、任务下发及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
具体采购明细、技术及服务要求以询价文件(详见附件)为准。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企业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申报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申报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递交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同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五)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近三年内(从递交报价文件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六)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七)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八)申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供应商可自愿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等体现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作为综合评审参考,但不作为资格门槛。
四、报价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对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需求对接、系统配置、移动端部署、接口对接、运维、培训、税费、验收、成果交付等),成交后不再另行增加。
(二)申报企业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5万元。
(三)报价文件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申报企业对报价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7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hljznjgzb@163.com。
(三)报价函、分项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格声明及承诺函、项目实施方案、类似业绩证明等,具体要求以询价文件第四章为准。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资格或实质性审查不通过,即为无效响应。
对全部通过实质性审查的有效申报企业,按照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多家最低相同报价,评审小组综合对比实施方案、项目经验、服务保障,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人。
评审中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均值或可能低于成本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交成本构成说明;不能证明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无效。
七、结果公布时间
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交结果。
八、发布平台
所有公告(包括询价文件、中标结果等)均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hlj.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15699665155
电子邮箱:hljznjgzb@163.com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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